免登錄找貨助手


身為一林業局木材巡查隊長,本案被告人歐某卻采取違規罰款的方式,將無證運輸的773多立方米木材予以通過過站檢查并放行,造成國家經濟損失近百萬。經江西省贛州市檢察院指定管轄,興國縣檢察院依法對涉嫌濫用職權的歐某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并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2013年2月,贛州市崇義縣政府成立某木材運輸流動巡查中隊,承擔對轄區內經過縣、鄉道路運輸的木材及野生動植物進行巡查、對違法運輸木材行為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等職能。自成立至2017年8月案發,被告人歐某擔任該巡查中隊中隊長,負責該中隊全面工作。
經查,2015年12月的一天,甘某(已判刑)找到被告人歐某,請求歐某為林某甲(另案處理)的杉原木經該巡查中隊辦理放行提供幫助。歐某明知林某甲系非法采伐杉原木、無證運輸木材,仍違反《江西省木材運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超越自己職務權限,擅自決定只要按400元/車的標準繳納林業規費,便允許其無證運輸的木材通過檢查并辦理放行,同時將該決定通知該巡查中隊的其他工作人員。
此后,該巡查中隊值班人員便按照被告人歐某的決定,以該標準收繳林業規費后,為無證運輸林某甲非法采伐的杉原木的林某乙(已判刑)等5人辦理放行,放任該5人將木材運至崇義縣境內和贛州市南康區進行銷售。至2016年3月,該巡查中隊違規放行由甘某經手辦理過站的無證運輸的木材原木材積合計773多立方米,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共計96.9余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法院進一步審理當中。
轉載申明:搜木網獨家專稿,未經授權不得轉載!